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|
|
根据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医疗项目及价格的通知》(浙价医〔2015〕137号),(浙医保联发〔2021〕11号)文件的规定,我院新增自主定价服务项目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致电医院物价办62619039
余姚市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
项目 | 项目名称 | 项 目 内 涵 | 除外内容 | 计价单位 | 价格(元) |
1 | 骨科机器人辅助操作 | 术中骨科激光定位导航系统单次使用的开机费。不含过程中的医护人员诊察、护理和监护费用,不含检查、检验、仪器监护等费用 | 人次 | 1800 |